两家会计所遭财政部警告:涉中天运、中兴财光华,合计罚没近千万
浏览量 1318 时间 2024-03-06 10:11:59

两家会计师事务所遭财政部警告。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两则行政处罚事项决定书,分别涉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天运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中兴财光华所”)。

其中,中天运所因未获取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性的充分审计证据、未获取企业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合理性的充分审计证据、未发现企业资产确认不恰当等问题,被财政部警告并“没一罚一”,合计罚没292万元。

中兴财光华所则因为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错误;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不恰当利用专家工作;内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被财政部警告并“没一罚二”,合计罚没了660万元。

财政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严监管”态势下,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均进一步增强。财政部官网信息显示,2022年各地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作出的行政处罚数,超过了前三年行政处罚总量。

   中天运所被罚没292万元

财政部表示,2022年6月至8月组织检查组对中天运所执业质量等情况开展了检查,主要发现了三方面问题。

“一是未获取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合理性的充分审计证据。中天运所在对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高速’)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发现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不合理,导致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财政部指出。

财政部进一步指出,二是未获取企业无形资产摊销政策合理性的充分审计证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北高速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单体报表中,无形资产项目金额分别为521.86亿元和508.50亿元,占合并层面及母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均约为18%,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占无形资产项目金额均超过99%。河北高速公路用地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为划拨性质,无使用截止期限,未进行摊销。

“中天运所在对河北高速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未发现企业上述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政策不合理,导致未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财政部称。

财政部表示,三是未发现企业资产确认不恰当。中天运在对河北高速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载有本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明细表的审计工作底稿记录,相关资产账面价值合计50.52亿元,均为沿海高速公路秦皇岛至冀津界段相关路产。

“检查发现,秦皇岛至冀津界段沿海高速公路收费权已于2016年经批准有偿转让给由河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的河北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不隶属于河北高速。上述资产不属于河北高速有效资产。”财政部指出。

财政部表示,依据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中天运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6万元并处罚款14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兴财光华所被“没一罚二”

财政部指出,在2022年6月至8月对中兴财光华所执业质量等情况的检查中,发现了五方面问题,且均涉及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博天环境”,603603)。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4月初,博天环境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博天环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近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差错调整涉及多个会计年度且金额巨大。”博天环境在4月份公告中表示。

具体到中兴财光华所的问题,财政部表示,一是未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职业判断错误。包括未发现博天环境通过伪造验工计价原始凭证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实施造假;审计选样时未对后期冲销的记账凭证进行关注;对相互矛盾的原始凭证未保持应有的关注等。

“二是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包括存货盘点及在建工程盘点程序执行不到位;减值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截止性测试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等。”财政部指出。

财政部进一步指出,三是不恰当利用专家工作。中兴财光华所在对博天环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实施了访谈评估师、获取评估报告程序,但未分析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及模型、重要假设、关键参数的恰当性,未结合评估机构的计算过程考虑专家选择的假设和方法的适当性和合理性,导致未发现相关评估报告由于博天环境财务造假事实造成的评估结论不恰当。

“四是内控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包括控制测试过程记录不完整、控制测试数量与控制频率存在矛盾、未对可能存在控制偏差的事项予以关注、其他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财政部还表示,“中兴财光华所在对博天环境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未对博天环境的所有PPP项目进行分析,导致未发现博天环境2021年财务报表存在的错报。”

财政部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中兴财光华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0万元并处罚款4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各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数超过前三年总量

财政部在今年1月份发布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三号)中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财政部切实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强。

“2022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部门对1854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同比增长8.74%,覆盖面达到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量的20.4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财政厅(局)已对174家会计师事务所、418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04.71%、294.34%,超过前三年行政处罚总量。”财政部指出。

财政部进一步指出,其中16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44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0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106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828.23万元;14名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152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255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18名注册会计师被罚款共计61万元。有271家会计师事务所、243名注册会计师受到行政处理。

财政部强调,下一步,将保持“严监管、零容忍”,规范财务审计秩序高压态势不动摇,持续加大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力度,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针对审计“潜规则”和行业乱象绝不姑息、露头就打,着力规范财务审计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